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
国发〔2015〕15号,首次系统提出展览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,明确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方向,推动展览业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发展。
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
外经贸政发〔1998〕325号,规定1000平方米以上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管理,是涉外展会管理的基础性文件。
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号(涉外展会审批改备案)
取消四种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改为备案管理,保留首次冠名中国和境外机构主办两种审批。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备案。
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
2006年第1号令,规范展会中专利、商标、版权保护,要求主办方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,建立快速处理机制。
GB/T 35659-2026《经济贸易展览会分级与评价规范》
2026年10月1日实施,替代2017版,规定经贸展览会分级与评价指标和程序,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GB/T 26165《经济贸易展览会 术语》
界定经济贸易展览会领域的基础术语,是展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,被GB/T 35659等标准引用。
上海市会展业条例(2026年修正)
全国首部会展业地方性法规(2020年制定),2026年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新增数智化办展、绿色低碳、企业出海等条款。
上海市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会展之都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
以国际化、市场化、品牌化、专业化引领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,优化会展经济生态圈,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打造国际会展之都。
广东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
目标培育100家会展企业、100个会展项目,全省年展览面积达2800万平方米以上,10万平方米以上展会超45个。
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(修订)
深商务规〔2025〕6号,新引育首展最高奖600万元/场,展会场租资助单展最高300万元,境外自办展最高300万元/届。
北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6-2028年)
到2028年培育2至3家十亿元级会展企业,引进国际展会最高奖励100万元,打造高能级会展之城。
成都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
新策划展会连续2年按场租40%、30%补贴,国际性展会上浮20%,单展每年最高300万元。
成都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建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,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,由市博览局(市贸促会)编制预算,支持品牌展会培育和会展人才引进。
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促进会展业发展支持政策
UFI认证项目补助最高50万元,新落户会展企业按营收6%奖励最高100万元,支持会展数字化和人才建设。
浙江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,支持品牌展会培育、会展人才引进、国际认证和数字化转型,助力杭州、宁波等会展城市建设。
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备案指南
明确展前备案(举办前至少三个月)和展后备案(结束后一个月内)流程,主办单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办理。
